近日,国家发展改革委发布了《完善能源消费强度和总量双控制度方案》的新通知,要求实行能源消费强度和总量双控(以下称能耗双控),促进节能降耗、推动高质量发展。
方案提出:
2025年,能耗双控制度更加健全,能源资源配置更加合理、利用效率大幅提高;
2030年,能耗双控制度进一步完善,能耗强度继续大幅下降,能源消费总量得到合理控制,能源结构更加优化;
2035年,能源资源优化配置、全面节约制度更加成熟和定型,有力支撑碳排放达峰后稳中有降目标实现。
8月底发改委发布了《2021年上半年各地区能耗双控目标完成情况晴雨表》,能耗强度降低进度“红色预警”地区,如青海、宁夏、广西、广东、福建、新疆、云南、陕西、江苏等9省份,形势非常严峻,目前,已有4省份陆续出台相应政策。
广西省。8月底召开加强能耗双控工作部署会议,公布了广西钢企实施产能压减政策,要求柳钢、广西盛隆、广西贵港,在9月份排产计划的基础上,再压减20%的产量;永达、德源、贵丰金属、西南特钢、桂平钢铁等,9月份产量不得超过2021年上半年平均月产量的70%,用电负荷不得超过2021年上半年平均月用电负荷的70%。广西铁合金行业中有91家企业在9月面临产能压减,其中90%受到0用电负荷的超严限制。
江苏省。9月初对全省年综合能耗5万吨标准煤以上的323家企业,开展了2021年综合专项节能监察行动,涉及石化、化工、煤化工、焦化、钢铁、建材、有色、煤电、纺织、造纸、酿酒等行业。对于行动中发现的违反节能法律法规行为,包括未履行法律法规规定审批手续、达不到强制性能效限额标准要求、未严格执行节能审查意见、违规使用国家明令禁止使用的高耗能设备等违法违规情况,综合运用依法处罚、信用惩戒、阶梯电价等措施,责令立即停止生产,限期整改,对不能改造或逾期不整改的,依法依规上报省政府责令关停。
云南省。9月初发布了关于坚决做好能耗双控有关工作的通知,其中针对钢铁行业,要求在确保完成2021年粗钢产量压减目标任务的基础上,调整全省钢铁企业生产时序,2021年9月份排产产量调整(调整比例不得低于月度考核目标任务的30%)至11-12月生产。
陕西省榆林市。9月初,陕西榆林发改委印发《关于确保完成2021能耗双控目标任务的通知》,要求2021年全年能耗总量控制在3937万吨标准煤以内。调控时间为2021年9月—2021年12月。主要调控措施包括:年内两高新建项目不得投入生产;已投产两高项目,在上月产量基础上限产60%。对整改类的“两高”企业,能效水平未达到先进值或未落实节能措施的,立即停产整改,节能措施实施完毕且经验收通过后方可复产。其他“两高”企业实施降低生产运行负荷、停运矿热炉限产等措施,确保9月份限产50%。9月底前,未实现自动采集的重点用能单位停产整改。